立案結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及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數等創紀委恢復組建以來最高值
   立行立改 循序漸進
      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傑波、周岳海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014年第三輪巡視工作開展以來,被巡視的13家單位中已有7家單位16名工作人員落馬。與此前的常規巡視不同的是,此輪巡視全部採用專項巡視,發現腐敗線索立即移交有關部門查辦,巡視成果在巡視工作尚未結束時就已經顯現。 
  巡視工作的新變化,是2014年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扎實推進的一個縮影。一年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堅持立行立改、循序漸進,哪方面的工作有著手試點的可能性,就立刻著手進行,試點一旦成熟就立即總結經驗、全面推開,使得改革在短短一年內就取得令人矚目的反腐“紅利”。
  給反腐重點對象套上“緊箍”
  強化對主要領導幹部的定向監督和貼身監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為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提供了清晰的路線圖。其中,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方案》確定的“七大改革任務”頭一項。這項改革以“一規範兩加強”(即規範用權行為、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為實體內容,給反腐敗的重點監督對象套上了“緊箍”。
  有媒體作過一個統計,在前幾年受紀律處分的縣處級以上幹部中,“一把手”占比達1/3以上。十八大以來,31個省區市省會城市的“一把手”中,已有6人先後落馬。這充分說明,相當多主要領導幹部甚至是高級領導幹部,因為手中掌握的權力過於集中,一旦對其無法形成有效監督和制約,就容易把權力作為謀私工具,墮入貪腐深淵。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從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抓起。主要領導幹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該負的責任負起來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辦多了。”
  一年來,根據《方案》的要求,中央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強化了對主要領導幹部的定向監督和貼身監督:一是“分解法”,按照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原則,確定主要領導幹部分管事項、掌握權力及應負責任,合理分權、科學配權,並對直接掌管人財物等高風險部門和崗位進行更具體、更有效的權力限制;二是“清單法”,推行部門和領導幹部權力清單制度,釐清公權和私權邊界,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給主要領導幹部用權行為套上“透明的籠子”,防止公權私用;三是“倒逼法”,通過主要領導幹部向上級紀委全會述廉述責並接受評議質詢、幹部選任“一報告兩評議”、用人責任離任檢查等監督問責機制制度,進一步增強主要領導幹部謹慎用權、正確行權的主體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自律意識。
  黨委紀委種好各自責任田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釐清紀委監督責任
  一年來,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意識得到明顯加強。“用心抓發展指標,用嘴抓反腐指標”,把黨風廉政建設全都推給紀委,是原先不少黨委的通病。黨委主體責任的缺位,削弱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實際效能,也嚴重損害了黨的執政形象。一年來,中央紀委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以上率下,一級抓一級,通過約談、完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度、加強輿論引導、強化責任追究等,逐步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牢固樹立黨的觀念和執政意識、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
  落實好黨委主體責任,要害是問責到位。2014年,中央堅決查處山西“塌方式”腐敗案件,依據黨章規定,追究相關黨組織的責任;嚴肅查處湖南衡陽賄選案,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衡陽市原市委書記童名謙作為第一責任人一審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同時有467人被予以黨紀政紀處分,6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黨委的責任釐清了,紀委的監督責任也一樣需要重新定位。圍繞監督執紀問責這個主業,紀委戰線不再拉得像原先那麼長,不該管的堅決不管,從多個議事協調機構中抽身而出,僅省級紀委就從參加的4619個減少至460個,清理比例達90%。中央紀委機關內設機構再次進行調整,增設紀檢監察室,組建組織部、宣傳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執紀監督部門數量和人員力量進一步加強,分別占機構和編製總數近70%;各省區市紀委也對內設機構和人員進行存量調整,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到黨風廉政建設主戰場。
  “兩個責任”意識的強化,使得紀委在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加強上級紀委領導等有利條件下,逐漸回歸主職主業、堅守主責主項,告別“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尷尬,走出“既是全能紀委,又是失能紀委”的困境。
  強化高壓治理模式
  有效遏制滋生蔓延勢頭
  一年來,通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各級紀委在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加強派駐紀檢機構建設、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加大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力度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進一步強化了腐敗的高壓治理模式,有效遏制了腐敗進一步滋生蔓延的勢頭。
  《黨章》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但由於諸多深層次掣肘因素的存在,使其在執行過程中不同程度地表現出運轉不暢、實效不佳等問題。一年來,通過建立健全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制度、積極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部分地區和單位紀委書記及副書記的提名考察中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等措施,讓這一被動局面得到了有力扭轉,有力地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方便上級紀委更好地支持和指導下級紀委聚焦主業、履行職責。
  派駐機構改革是2014年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長期以來,中央紀委主要在政府部門設置派駐機構,在黨務部門除個別單位外,基本上沒有設置派駐機構。而中央一級黨的機關,地位重要、權力集中、責任重大,同樣存在滋生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空間。2014年12月11日,中央審議通過《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將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同時中央決定,將首先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設立中央紀委派駐機構,派駐機構全覆蓋邁出關鍵性步伐。
  巡視制度創新成績卓然。2014年三輪巡視過後,中央在不到兩年時間內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現巡視全覆蓋;同時,探索了專項巡視這個新形式,併在第三輪巡視中全面推開,用時較以往常規巡視縮短一半,但查處腐敗線索力度不減反增。不少被巡視單位在巡視工作尚未結束時就已經有紀檢或檢察部門介入調查,使得巡視的震懾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2014年,中央成立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包括反腐敗、外交、警務、檢務、司法、反洗錢等不同的職能部門,在追逃辦的統一領導下,公安部門開展“獵狐2014”行動,最高檢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外交部加大對外談判締結司法協助類條約的力度。積極搭建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網絡,加強《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雙邊、多邊協作,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建立反腐敗工作協調機制;起草並推動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立了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在G20框架下,決定建立包括“司法互助,返還腐敗資產,拒絕為腐敗官員提供避風港”等多方面合作內容的反腐敗合作網絡。(薑潔 趙兵)  (原標題:立行立改 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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