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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網訊(通訊員肖俊報道)2012年10月,新疆塔城市某企業員工李某下班騎摩托車回家與一違章行駛貨車相撞,全身多處骨折,經道路交固態硬碟通事故認定李某無責任。
李某受傷後沒有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認定,而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所在單位根據《勞動合同usb法》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後李某討回了雙倍工資。事隔一年後,李某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認定工傷申請,卻被駁回。
法院認為,李某受傷後並未按規定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李某雖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目的是要求雙倍工資,與工傷認定無關聯。故勞動仲裁委員會最終以超過規定的受理時租屋網限為由,駁回了李某的申請。 (原標題:新疆塔城市:工傷鑒定不及時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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